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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沽湖 最心魂动荡的浪漫
2007-01-16 09:30:00  来源:网易   编辑:小嫚  进入社区论坛

  湖,阔得很荒谬,像是一则杜撰的神话。 

  这个面积阔达50多平方公里的泸沽湖,位于四川和云南交界处,周遭为绵亘山脉和原始森林所环抱。

  原始走婚生涯 

  这个风光绮丽的地方,住着五万余名摩梭人。这个古老的民族,迄今还遵循着“以母为尊,以女为贵”的传统习俗,过着母系氏族的大家庭生活。 

  一般人都将这蒙着神秘色彩的地方称为“女儿国”,最令人啧啧称奇的是:“女儿国”的居民迄今还过着原始的走婚生涯。 



  摩梭女子在年满13时,举行“成丁礼”(即成年人仪式);到了16岁,便可以“走婚”了。男女在篝火会或其他场合邂逅之后,或眉来眼去、或对唱山歌,借以试探彼此的心意,一来二往地有了感情,便可以“走婚”了。 

  所谓“走婚”,就是男子于子夜过后,静悄悄地到女子所住的花楼去,饮酒谈情,尽情享受鱼水之欢;次日,曙光初露,男子必须在女方家人未醒之前赶紧离开。 

  等到双方感情稳定了,便可以在村子里公开走婚关系了,这时,男子也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出入女方家门,共享天伦乐;不过呢,双方过的依然是“暮合晨离”的生活。 

  女子如果怀孕而生下孩子,便跟随母姓,居住在母亲家,由母亲和娘家人如舅舅、姨母等共同抚养。 

  生父没有抚养孩子义务 

  在以女性为核心的母系氏族家庭里,孩子的生父是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和权利的;他的责任是抚养自己家庭中姐妹所生的儿女。在这种“男不娶,女不嫁”的生活形式下,如果双方关系破裂,女方只要直接告诉对方:“你以后不要再来了”,关系就自然解除了,事后既没有划分财产的纠纷,也不会产生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风波。爱得痛快,离得爽快。话说回来,“走婚”虽然没有法律的约束,可是,村人之间却也有一种无形的道德约束,苟合苟离的行为,是会让人瞧不起的。 

  根据非官方的统计,目前,居留于泸沽湖的摩梭人,仍有大约百分之七十保持走婚的传统,百分之二十选择同居,另百分之十因受城市生活的洗礼而注册结婚。 

  “走婚”这个奇特的风俗,不但吸引了许多民俗学家,也同时吸引了世界各地的旅客;我不辞千里地到泸沽湖来,就是为了印证一则充满传奇色彩的走婚故事。 

  位于中国四川和云南交界处,风光绮丽的泸沽湖,周围住着五万余名摩梭人。这个古老的民族,迄今还遵循“以母为尊,以女为贵”的传统习俗。最令人啧啧称奇的是:这蒙着神秘色彩的“女儿国”居民,迄今还过着原始的“走婚”生涯。 

  作家尤今特别走访泸沽湖落水村的传奇女子海伦——她的故事,被中国电视台以《情系女儿国》为题,拍摄成个人专辑。 

  在泸沽湖,我下榻于落水村一家唤作“泸沽风情园”的旅馆。 

  “泸沽风情园”是由摩梭人经营的,拥有35个房间,以“女儿国”典型的手法经营──老祖母掌权,几个成年的女儿携手管理。类似这种由母系家族经营的旅馆,在泸沽湖一带,处处都是。 

  在旅游业尚未兴起之前,摩梭人靠捕鱼、农耕、放牧、打猎为生,住在无水电供应的简陋木屋里,过着原始艰苦的落后生活;然而,最近这二三十年来,旅游业的兴起,使摩梭人的生活起了天翻地覆的变化,他们大兴土木,建旅舍、开餐馆,而这,全面地改善了他们的经济状况,也大大地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方式;现在,划船不为捕鱼,船上载着的是穿红戴绿的游客;骑马不为打猎,骑在马上的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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