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在北京到伦敦的班机上认识她的。起先我对她第一印象并不好,因为她临到差不多要关舱门才出现,而且一下坐在我旁边,使这一排3个座位全坐满了,马上觉得她是入侵者,有点生气。
半路上迷迷糊糊地醒过来,发现她正跟后面几个英国人聊天,整个人半跪在座位上。渐渐地我知道她在巴思读书,早就习惯一个人飞来飞去。
巴思,号称西欧最优雅的小城,我当然有兴趣,于是设法加入他们的讨论,赶在到达之前交换电子邮件,希望有机会去找她。不久行程就确定下来,她在一座小巧的家庭旅馆给我订了房间,小楼前面是一个整洁的花园,玫瑰盛开。
巴思的优雅名声始于18世纪。300年前,1704年,一个叫做理查德-纳什的人当选巴思的典礼官,主管一切与品位有关的事宜。加上天才建筑师约翰?伍兹父子巧妙利用当地特有的“金色巴思石”,树立精致典雅的风格,巴思迅速以举办日夜不停的舞会、聚会和宴会而倾倒众生,一举成为英国乃至西欧最受欢迎的社交场所,引来寻找艳遇的人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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