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7-02 15:19:00 加民 千龙网 北京市一日游合同:安排两次购物须双倍赔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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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一日游合同:安排两次购物须双倍赔偿
关键词: 北京市 一日游 赔偿

  “旅行社在游览行程中安排的购物活动不得超过一次,并且不得安排自费项目和医疗咨询活动,否则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200%支付违约金。”昨天(7月1日),重新修订的《北京市一日游合同》开始在全市推行。

  新版一日游合同文本中明确规定,旅行社在游览行程中安排的购物活动不得超过一次,并且不得安排自费项目和医疗咨询活动,否则应当按照旅游费用的200%支付违约金。 对于解约问题,文本中规定旅行社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的,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,并按照旅游费用的50%支付违约金;旅行社在出发后不得解除合同,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滞留期间食宿费、返回出发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,并按照旅游费用的100%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。

  根据新版一日游合同,旅游者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的,旅行社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;旅游者在出发后解除合同的,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剩余旅游费用。记者发现,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,也增强了对旅行社正当利益的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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